公司被注销后,还能继续用原来的名字做生意?
奥克兰南区一对夫妇不仅继续经营,还将大笔营业收入转入个人账户,累计逃税超过56万纽币。

如今,两人为此付出了代价:Ruta Ah Ching被判九个月居家监禁,Sili Ah Ching被判六个月社区拘禁及160小时社区服务。
两人在Manukau地方法院被共同控以14项逃税罪名。
夫妇二人经营着两家装修公司,分别于2015年和2021年成立。
由于没有提交公司年度申报,两家公司先后于2021年和2023年被从注册名册中除名。
但公司被除名,生意并没有停。
税务局表示,两人继续使用这两家公司的名义经营,九年间估计赚取了180万纽币的应税利润。
钱去了哪里?
相当一部分营业收入直接进入Ruta的个人账户,另有款项通过她拥有联名签字权的账户转入。
税务局审计后,两人虽然提交了少数几份GST申报表,但银行流水显示,其中部分内容仍不属实。
最终查明,两人共逃税560,843.02纽币。
法官Andree Wiltens表示,这并非一时疏忽,而是两人在大约八年间“持续、蓄意实施的行为”。
他指出,两人通过多个银行账户转移收入,故意混淆资金流向,让税务局无法准确计算应缴税款。
“税务局试图查清情况,但两人完全不予配合,也不履行相关义务。”
法院还要求两人在未来五年内,每月支付1000纽币赔偿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