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奥克兰华人餐厅老板因长期拖欠员工工资,近日再次被新西兰就业关系局(ERA)点名。

这一次,官方不再接受她每周仅支付25纽币的还款方式,直言这种做法只是“做做样子”,如果照这个速度还钱,员工竟然要等54年才能拿回全部工资。
涉事公司为Happytime BBQ Restaurant Ltd,已于2020年停止营业。
早在2023年,就业关系局便裁定,该餐厅存在拖欠工资行为,要求向前员工孙晨明支付拖欠工资、利息及罚款。
然而,两年多过去,孙晨明(音译自:Chenming Sun)告诉就业关系局,自己总共只收到约3250纽币,而且几乎都是每周25纽币慢慢支付。
就业关系局成员Matthew Piper算了一笔账:按照这样的付款速度,即使不计算利息,也需要约54年才能把钱还清。
他在裁决中毫不客气地指出,这种分期付款“只是口头上表示愿意遵守裁决,并非真正履行裁决”。
面对质疑,前董事宋安阳(Anyang Song)表示,餐厅倒闭后已经没有收入,自己还曾借钱偿还供应商,目前领取求职补助,同时也是家庭主要照顾者,经济压力很大。
她强调,自己从未拒绝履行裁决,希望能够继续采用“合理且可持续”的分期付款方式。
不过,就业关系局并未采纳这一说法。
裁决指出,公司已经无力偿还欠薪,根据《就业关系法》,作为公司董事,宋安阳需要个人承担这笔工资欠款。
更重要的是,就业关系局此前曾要求她提供详细财务资料,以证明确实无力一次性偿还,但她提交的材料过于笼统,无法真实反映财务状况。
与此同时,调查还发现,她名下拥有房产,并曾以房产作为抵押获得贷款。
Piper认为,让员工继续无限期等待自己辛苦赚来的工资显然不公平。
他说,孙晨明已经长期失去使用这笔劳动所得的机会,而欠款人却一直享受着未支付这笔钱所带来的利益,这样的结果并不公正。
最终,就业关系局命令宋安阳必须在28天内支付全部欠薪及利息,共计65,503.27纽币,同时还需支付剩余1750纽币罚款,以及2321.55纽币诉讼费用和申请费,总金额超过6.9万纽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