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西兰地方政府被“夺权”!地区议会或遭终结?!

近期有消息称,新西兰政府即将推出大规模地方政府改革,可能意味着区域议会(regional councils)面临取消。

image

多位可靠消息人士向新西兰本地媒体The Press透露,改革方案将在本周二正式公布,初步措施可能在当前三年任期内启动,包括由区域市长组成的委员会接管部分议会职能,为彻底取消议会铺路。

改革焦点:环境保护与公共交通

区域议会在新西兰地方治理体系中承担关键职能,包括环境保护、公共交通管理,以及部分基础设施和港口的运营管理。

例如,惠灵顿的Centre Port大部分由惠灵顿区域议会拥有,其余部分归Horizons区域议会所有。

改革若推动实施,可能削弱议会在环境监管上的权力,也引发地方居民和环保组织的担忧。

绿党地方政府发言人、前惠灵顿市长Celia Wade-Brown指出,这一改革有违地方自治原则,显示出政府对地方政府缺乏尊重,同时可能导致环境保护和公共交通等核心事务被边缘化。

毛利党联合领导人Debbie Ngarewa-Packer则警告,这可能重写谁掌握水资源、土地(whenua)、气候适应能力以及未来发展决策的权力,毛利人在关键决策中的参与也可能被削弱。

政策风险:快速立法与权力集中

消息显示,此次改革可能配合新的快速通道立法(fast-track legislation),意味着部长级官员在政策推动上将获得前所未有的权力,而地方议会在同一时刻可能失去部分职权。

这引发了外界对地方声音被削弱、环境监管力度下降的担忧。

地方政府部长Simon Watts办公室已发声明称,周二公告“涉及市场敏感信息,应谨慎对待”,暂不发表评论。

工党地方政府发言人Tangi Utikere表示,他尚未就该计划受到咨询。

新西兰地方政府管理规则简介

新西兰的地方政府体系主要分为地区议会(regional councils)和地方议会(territorial authorities,包括市议会和区议会)两类:

1. 地区议会(Regional Councils)

主要负责环境管理、自然资源保护、区域规划和公共交通等事务。

可以管理水资源、空气质量、污染防治、应对自然灾害及气候适应措施。

部分地区议会还拥有港口等基础设施资产。

2. 地方议会(Territorial Authorities)

主要负责社区服务、地方建设、土地使用规划、房产税收及基础设施维护。

包括城市议会(City Council)和区议会(District Council)。

治理与监督机制

议会成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,任期通常为三年。

地方政府需遵守《地方政府法(Local Government Act 2002)》及相关法规,包括公共咨询义务、预算透明及年度报告要求。

区域议会与地方议会之间存在职能划分,合作管理区域发展计划(Regional Development Plans)。


请先 登录账号 参与评论。
相关内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