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新西兰婚姻财产法》,一般原则是,离婚配偶每个人都应享有婚姻财产的一半。
而最近,新西兰最高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,最终判定一方获得八成的“婚内收益”。
新西兰本地媒体称,该判决“打破常规”,离婚案财产分割不仅限于“表平面上的付出”。
01.
重组家庭
结婚三年,婚姻破裂
华人女周女士和德裔男子Lassnig先生在2012年结婚。
当时Lassnig先生刚刚从德国来到新西兰,二人一见钟情,相识仅两个月便结了婚。
婚后,他们共同设立了“Lassnig家庭信托”,并分别投入两笔钱,然后又以信托名义购置三处房产,用于居住和未来退休。
两人婚姻期间没有共同子女,但各自已有成年子女。
好景不长,二人于2015年分居,2018年正式离婚。
周女士说,2015年7月,他们二人曾发生一次肢体冲突,随后婚姻破裂。
警方甚至对Lassnig先生发出警告。但在此之前二人没有过肢体冲突。
这次冲突被认为是婚姻破裂的“导火索”。
周女士还表示,Lassnig先生婚后态度大变,每天抱着手机与其他女性聊天。
种种原因,二人感情未能维持很久。
而在这段短暂婚姻中,最大的问题就是“财产分割”,毕竟二人投了很多钱在家族信托中,并且置办多套房产。
02.
共同经营百万家族信托
购买三处房产
在财产处理上,Lassnig和周女士最初约定以贷款形式向家族信托出资,这样双方的本金在离婚时可以先返还,不算作夫妻共同财产。
法庭文件显示,周女士及其名下公司向家族信托出资121.1万纽币,Lassnig先生出资仅18.8万纽币。
信托以这些资金加上银行贷款208万纽币购买了三套房产(Northcross、Waitoki、Silverdale),房产总价值约335万纽元。
然而,到了2025年,Waikato房产估值从98.5万纽币增至145万纽币;
Silverdale房产估值从170万纽币增至280万。
信托净资产被评估为房产增值部分。
家庭法院最初判定这笔净资产平均分配。
03.
女方出资更多
男方却想分更多钱
周女士觉得不公,因为她在信托中投入的本金明显更多。
随后她上诉至高等法院。
高等法院裁定,四六分(Lassnig先生四,周女士六)
周女士继续上诉,上诉法院审理此案,裁定二八分(Lassnig二,周女士八)。
上诉法院认为,Lassnig先生最终从信托获取的钱,足够支付一套房的首付。
对于这个分配,Lassnig先生又觉得不公,继续上诉。
新西兰最高法院维持了原判。
04.
最高法院维持原判
女方获八成收益,男方获二成
在该家族信托下的房产有三处,分别是奥克兰北岸Northcross一处房产,购入价67万纽币;
怀卡托一处,购入价98.5万纽币;
奥克兰北岸Silverdale,购入价170万纽币的房产。
高等法院最终裁定,把信托中的本金按原封不动返还给双方;净增至部分按二八分,Lassnig 20%,陈女士8-%。
由于上诉失败,Lassnig还需支付3万纽币诉讼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