澳大利亚IT专家Mark Andrew Lester与商人Sean Bryan因串谋向Spark New Zealand输送逾两千万纽元的高价合约,并从中非法回扣四百多万纽元,昨日在奥克兰高等法院被Justice Michele Wilkinson-Smith判处各三年有期徒刑。
两人去年已就行贿和受贿罪名认罪。
法官在宣判时强调,此案是新西兰“SFO(Serious Fraud Office)史上涉及上市公司、关系国计民生的最大私人部门腐败案”,对震慑同类犯罪具有重要意义,并指出二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新西兰作为“廉洁营商地”的声誉。同时,她驳回了两被告以非监禁形式量刑的请求。

庭审材料显示,自2013年至2017年间,时年54岁的Lester凭借其在Spark担任测试主管、后升任性能与故障排除测试负责人之便,将价值2,060余万纽元的系统升级合同,一笔笔以高于市场15%至20%的价格非法引至其好友Bryan旗下Victory I.T Ltd。
两人早年曾合伙赛马,但这一私人关系从未向Spark披露。
作为回报,Bryan于2014至2017年间通过Victory I.T向Lester及其公司共支付32笔款项,总额达410余万纽元。
Spark于2017年发现Lester工作表现异常后终止其合约,并随后解除与Victory I.T的合作;Victory I.T此后宣告破产。

SFO代理总裁Simon McArley在判后发表评论称,“此案再次警示腐败的严重风险,包括破坏市场诚信、削弱竞争及打击投资者信心……我们必须不遗余力维护新西兰作为安全可信商业环境的国际声誉。”
SFO前负责人Karen Chang同样赞扬审判结果,她指出,新法自2015年实施后,对2015年以后发生的行贿受贿最高可判七年监禁,本案的量刑充分体现了法律对权力代理人不当利益输送的严格惩戒。
两名被告因身在澳大利亚获准保释至案发,今后将返澳服刑。法院已对其在健康状况、海外服刑困难等情节予以适当量刑折扣。
此案随着量刑结束,SFO与Spark均表示将继续改进内部合约审核机制,以杜绝类似腐败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