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西兰版“我不是药神”(地下牙医李医生)案件,又有后续了。
该案今日在奥克兰地方法院宣判。

案件被不少华人网友形容为“新西兰版我不是药神”,但法院明确指出:无论动机如何,非法行医都存在严重公共安全风险。
被告为70岁的李成林(音译自Chenglin Li),居住在奥克兰中区Mt Wellington一处出租住宅内。
调查显示,他并未在任何正规诊所执业,而是直接在家中设立“牙科诊疗区”,为患者提供拔牙、补牙、根管治疗等服务,并操作X光设备。
新西兰卫生部在2023年10月接获举报后,正式展开调查。
执法人员发现,李的患者主要来自华人社区,通过熟人介绍、口口相传前来就诊。
在一次卧底调查中,一名会说普通话的政府工作人员假扮患者致电预约。
电话接通后,对方直接自称:“这里是李医生。”
2024年,卫生部联合执法人员持搜查令进入该住宅时,李正当场为一名患者拔牙。
执法部门事先已考虑到这一情况,随行带来了一名持牌注册牙医,由该牙医完成了后续治疗,避免患者出现风险。
现场查获的物品包括:一台手持式X光机,以及多本手写诊疗记录本,显示至少记录了300多次就诊。
李随后向警方承认,自己非法行医已持续约三年,平均每周接诊约20人。

在法庭上,李解释称,自己曾在中国经营牙科诊所,2010年移民新西兰与家人团聚。
由于未能通过英语考试,无法取得新西兰牙医执照,只能从事清洁工作。
后来在朋友和华人圈子的建议下,逐渐“重操旧业”,并发展成主要收入来源。
他还声称,患者都知道他没有注册资格,所用药品则从中国邮寄。
但法官明确驳回这一说法。
主审法官Kevin Glubb指出,被告有刻意淡化违法行为的倾向,“在中国常见”并不能成为违反新西兰法律的理由。
“患者有权期待你是合法执业者,但事实并非如此。”法官表示。
法院认为,该案并非偶发或帮忙性质,而是长期、持续、有计划的非法行医行为。
法官特别指出:被告专门购置牙科治疗椅、使用X光设备,在缺乏任何专业监管的情况下,存在真实的人身伤害风险。
最终,李对包括刑事妨害、冒充医疗人员、无证使用辐射设备在内的14项指控全部认罪。
法院在量刑时考虑了其认罪态度和过往良好记录,减刑30%,但仍裁定:
罚款4.5万纽币,全额缴纳;
并执行三个月夜间居家监禁。
李的辩护律师Michael Kan曾表示,其当事人可能无力支付高额罚款,请求从轻处理,因此案件被延期。
但法官指出,至今未向法庭提交任何法务会计材料,证明其经济能力不足。
因此,法院裁定:全额缴纳罚款。
“我再次提醒你(李),今后若没有相应资质,不得再从事牙医工作。”Glubb法官在庭审结束时说道。
这段话经翻译后,李点头表示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