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西兰华人餐馆“剥削员工”赔了8.6万纽币!

一家位于新西兰皇后镇的华人餐馆,因长期让员工超时工作、少付工资,并向员工收取违法费用,近日被裁定向前员工支付高达 8.6万纽币 的赔偿金。

该案件再次引发社会对部分餐饮行业用工乱象的关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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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起案件的申请人是华人男子张朝亮(音译自Chaoliang Zhang)。

根据裁定,他在2023年8月来到新西兰后,应聘进入皇后镇一家名为 Mr Noodles Queenstown 的餐馆工作。

该餐馆对外以 No.8 Noodle Bar 名义经营,位于皇后镇 Frankton 区。

就业关系局(Employment Relations Authority,简称 ERA)在裁定中指出,张朝亮入职后,被安排居住在由公司支付费用的背包客旅社,同时被要求为“获得这份工作”支付 3700纽币

这笔钱最终流向了餐馆负责人彭小玲(音译自Xiaoling Peng)的亲属,被认定为违法的就业收费

在工作安排上,张朝亮的处境更加严峻。

裁定显示,他每天工作时间从4小时到12小时不等,但在大多数情况下,几乎是从餐馆开门一直工作到打烊,且经常一周七天无休。

长期高强度劳动下,他不仅缺乏合理的休息时间,也未获得法律规定的公共假日工资和年假工资。

ERA成员 Peter van Keulen 在裁定中特别指出,他“没有理由怀疑”张朝亮所记录的工作时数和实际收入情况。

即便将住宿费用计入,餐馆仍然存在少付工资的问题。

持续的超时工作和工资不足,逐渐让张朝亮身心不堪重负。

他向 ERA 表示,自己在异国他乡感到被孤立,经济压力沉重,情绪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状态,最终于2024年4月选择辞职。

ERA认定,这种辞职并非自愿,而是在雇主行为逼迫下作出的,法律上构成不合理解雇

综合工作环境、精神压力和经济损失等因素,ERA裁定餐馆需向张朝亮支付 1.8万纽币精神损害赔偿,返还 3700纽币违法收费,并补发 6.28万纽币工资欠款

此外,餐馆还需额外支付 2250纽币,用于补偿张朝亮在维权过程中的部分费用。

ERA在裁定中直言,张朝亮在任职期间“长时间超负荷工作,缺乏应有休息,且未因其付出的全部劳动获得应得报酬”。这一表述,也为本案定下了明确的法律基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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