综合本地媒体信息,一份关于新西兰如何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报告引发激烈讨论,其中对洪灾赔偿机制的设想尤其受到争议。
该报告被批评为未来可能让受灾民众自行承担损失。但该报告小组主席Matt Whineray表示,报告并非主张政府在洪灾后不提供任何援助。
Whineray表示:“我认为政府在减轻困难方面永远有角色,这也是我们在参考小组内的共识,但关键是这不应与房产市场价值挂钩。”
他指出,随着气候风险上升,继续按照市场价回购不可重建的房产将不可持续,纳税人或地方政府难以长期承担高昂代价。
Whineray引用海外的例子表示,有些国家对同一处反复受灾房产进行了多次重建,这使政府几乎变成了“默认保险商”。
他强调,即便未来政府不再按照房屋价值进行全额赔偿,仍应提供合理的搬迁补助或经济支持,“例如设立赔付上限,而不是让人们总期望灾后能获得500万纽币的全额赔偿。”
他表示,当前社会普遍默认政府会对房产损失进行全面补偿,但这在未来气候风险频发的情况下是不可持续的,“过渡期的设立,就是为了避免市场剧烈震荡。”

坎特伯雷大学气候科学家Dave Frame表示,他理解设立房产买断基金的初衷,但也警告这可能引发道德风险。“一些曾长期否认气候风险的人,买了低洼房产,如今却希望无损退出,这并不公平。”
不过他指出,例如Esk Valley的居民,并非明知风险仍选择冒险定居,他们的处境更值得同情。
维多利亚大学教授Jonathan Boston则主张设立有条件的政府援助。他曾撰写关于撤出高风险地区的报告,强调完全市场导向将使部分家庭陷入困境。
Boston说:“很多人可能根本无力自筹搬迁资金,有的房屋将一文不值,有人甚至背负巨额抵押贷款,他们将陷入‘房产炼狱’。”
他强调,在市政服务(供水、排污、道路)逐步撤出后,政府不能放任包括儿童与残障人士在内的群体继续生活在危险区域。他认为,“个体自愿搬迁”的政策设想,在现实中无法解决根本问题。
目前,新西兰环境部正制定从目前“临时应对”机制向更具财政可持续性方案转型的政策建议,预计将提交政府审议。
但值得关注的是,在如何设定补助规则、过渡期限及财政负担分摊机制,仍未达成明确共识。